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筛选条件解析:深交所最新调整案例详解
在融资融券交易中,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决定了投资者可以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目前,除了注册制股票在上市首日即纳入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外,其他股票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有可能成为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下面以深交所最近一次标的股票调整为例来看看标的股票的筛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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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基本要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实施风险警示;
(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整体上来看,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对股票的股本、股东户数的要求并不高,仅仅通过这些条件可以筛选出很多符合要求的股票。那么到底哪些股票可以进入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股票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啊,还需要看看交易所的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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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调整机制
沪深交易所目前对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调整主要有以下三种:
1. 不定期扩容调整:从2011年至今,沪深交易所共进行了6次不定期扩容调整,最近一次扩容调整是2019年8月,调整后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共计1600只(不含注册制上市证券),沪深交易所各800只。
2. 不定期标的证券调出:当标的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或被吸收合并终止上市时,交易所会将其调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
3. 季度定期调整:沪深交易所每季度对标的证券范围进行调整。
除扩容调整外,非注册制上市股票只有在季度定期调整时,有机会进入到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但这种机会其实并不多。
首先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数量有限,目前沪深交易所各限额800只,而交易所在季度调整时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自2020年以来,在定期季度调整中均未发现有股票被调出融资融券标的范围。也就是说,只有在最近一个季度中有标的股票因风险警示或吸收合并被调出标的股票范围时,才会释放新的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额。
对于释放出来的名额,在季度定期调整时,沪深交易所对符合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基本要求的股票,均采用以下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新增调入的标的股票。
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深市/沪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深市/沪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从加权评价指标来看,流通市值大,交易活跃的股票将优先被纳入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下面我们以最近一次深圳交易所标的股票调整为例,看看实际调整过程中到底哪些指标起到了筛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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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近一次深圳交易所标的股票调整为例
2022年7月8日深圳交易所公布第二季度标的证券调整结果,新增纳入标的股票共12只。
首先我们对于非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进行加权指标计算,加权指标中“一定期间”取值范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按照加权指标从大到小排序后,检验股票是否符合标的股票基本要求,截取加权指标前十五位股票如下:
日均涨跌幅偏离值=股票日均涨跌幅指标-基准指数日均涨跌幅指标,波动幅度指标=股票期间波动幅度/基准指数期间波动幅度,基准指数为深证A股指数(399107.SZ)、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SZ)。
在加权指标前十五位股票中,有三只股票不满足标的股票基本要求,浙江建投(002761.SZ)、中交地产(000736.SZ)与新华制药(000756.SZ)日均涨跌幅指标较基准指数偏离值超过4%,新华制药(000756.SZ)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剔除上述三只股票后,剩余12只股票与深圳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股票调入清单一致。
在实际调整过程中,除了加权指标需要排名居前,基本条件中的日均涨跌幅指标及波动幅度指标也起到了一定的筛选作用。即最终新增纳入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的是流通市值大、交易活跃且区间波动较为平稳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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