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运资本 穗恒运A(000531)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情况
证券简称:穗恒运A证券代码:000531公告编号:2025—01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上午在本公司
恒运中心 18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靖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形成了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与会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签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
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
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234,893,904.84元。本年度按《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23,489,390.48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11,404,514.36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恒运资本 穗恒运A(000531)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情况,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1,401,3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9,597,000股后的总股本1,031,804,332为基数恒运资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0.80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2,544,346.56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的49.54%。本次股利分配后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160,267,370.2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
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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